与你有关!住房租赁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川房产 2020-09-08 34℃ 0 原标题:与你有关!住房租赁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7日,住建部发布通知,就《住房租赁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:①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,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,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,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。②未经承租人同意,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。③合同期满或解除,承租人应及时腾退租赁住房,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。 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 【购房资讯轻松享,快来关注乐居网】 文章来源:人民日报 关键词:住房条例承租人出租人合同社会单方面乐居网9月7日意见住建部 上一篇 九部门发文!房子将有巨变! 下一篇 拼了!恒大全国楼盘祭出7折大优惠!福州楼市“金九银十”促销战已打响! 相关推荐 中国文联向不良广告代言行为说“不” 5年新增3个百万人口大城市“十三五”四川住建有这些成就 房价整体下跌30%,会有怎样的影响和后果,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 基层政法干警目标明确热情高涨 全国总工会慰问调研组来蓉开展“送温暖”慰问活动 【2021·乡村振兴元年】一图读懂全面布局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! 0 条评论 目前没有人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 昵称 邮箱 网址 取消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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